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发票开具效率,方便您领取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84号),我公司将于2017年04月01日起试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二、电子发票启用后,同时停开原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三、电子发票本次试点范围仅限于非居民原开具纸质普通发票燃气用户,居民用户及非居民开具纸质专用发票燃气用户暂时无法实施电子发票。
四、为确保电子发票的顺利实施,请您在收到本公告后一周内将开票信息填写完整,并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具体内容请按以下方格式填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jcb@hzng.cn ,若有问题,江北区域请咨询工商服务科85807683,滨江区请咨询: 15005810176
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备注: |
1、公建编号为原纸质发票备注栏中的五位数字代码 |
2、计量对象代码为一户通协议中,以100开头的代码 |
3、多个表号的公建用户,请您按表号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及开票台头 |
4、开票成功会短信推送或邮件推送通知,请您务必保证通知方式预留的手机号码及
邮箱地址正确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7.03.03